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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兰溪楼盘距浙师大1500米?这个广告遭到兰溪市民质疑

发表于2015-10-13

 

近日,兰溪网友“中洲背”在当地论坛发帖说,近手机常收到兰溪新湖房地产发来的短信广告,称该公司开发的楼盘“距离浙师大1500米”。起初,他以为楼盘在位于金华的浙师大,觉得价格蛮的,可仔细一看就发现不对了,原来,这个“浙师大”指的是在建的浙师大行知学院———浙师大下属的二级独立三本学院,而该楼盘是位于兰溪市上华街道马公滩,离建造中的行知学院,距离位于金华的浙师大可不近。他认为,这个广告太夸张,会误导消费者。

10月8日,记者在兰溪采访发现,已有不少人注意到广告中楼盘浙师大这一内容。兰溪市民章女士说,她收到短信广告时,反应也认为这个楼盘在位于金华的浙师大。大家都知道浙师大在金华,兰溪这个行知学院还在建造,度相对较低。而广告中清楚地写着,楼盘距离浙师大1500米,挺吸引人的。搞了半天,这个楼盘在兰溪马公滩,根本不在金华。这个广告有误导之嫌。

10月8日,记者在兰江大桥上看到了设在隔离绿化带里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新湖·香格里拉“距离浙师大1500米”(见下图)。

在售楼处,记者看到了内容相同的广告牌。记者问该楼盘是否浙师大时,销售人员给予肯定的答复。记者追问是不是位于金华的浙师大,销售人员这才说,这个“浙师大”指的是建造中的浙师大行知学院。

关于该楼盘与行知学院的距离,销售人员解释,1500米是指两地间的直线距离,而不是现有交通干道路程的实际距离。

金华市市场局商标广告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兰溪新湖房地产楼盘广告中所指的浙师大行知学院隶属于浙师大,因此很难认定其属于虚假内容。不过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3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因此,这个广告在准确性方面应加以改进,要将相关信息清楚、明白、准确地告知消费者。

这位负责人还说,《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如果该广告中的“1500米”确实如销售人员所说为直线距离而非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那么就违反规定了。目前,该局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兰溪市市场局,兰溪市市场局经调查核实后,已责令开发商停止发布相关广告,若整改不到位,将依照《广告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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