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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涉及城北街道、新狮街道

发表于2022-04-02

3月31日,婺城区政府官网发布2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因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城北街道五星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1344公顷,征新狮街道五一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0904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环路改造二期城北部分)

(编号:金(婺)征2022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城北街道五星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134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57公顷:含耕地/公顷。水田/公顷,旱地/公顷,坑塘水面/公顷,林地(有林地)0.0957公顷,草地 / 公顷,商服用地  /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 公顷,住宅用地/ 公顷,空闲地0.0387公顷,特殊用地 /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公顷,草地/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广福医院、西侧为环城西路、南侧为林园、东侧为环城北路。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环路改造二期新狮部分)

(编号:金(婺)征2022第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新狮街道五一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0904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水田/公顷,旱地/公顷,坑塘水面/公顷,林地/公顷,空闲地0.0904公顷,特殊用地 /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公顷,草地/ 公顷; 需征新狮街道道院塘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0141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水田/公顷,旱地/公顷,坑塘水面/公顷,住宅用地/ 公顷,空闲地0.0141公顷,特殊用地 /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公顷,草地/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建筑、西侧为环城北路、南侧为建筑、东侧为环城北路。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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