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机动车停车位销售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3日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止5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9条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情况及说明如下: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
《义乌市机动车停车位销售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3日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止5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9条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情况及说明如下: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